企业落户天津办公补贴政策(天津企业落户补贴政策详解)
0 2023-05-22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天津企业落户补贴政策,包括其背景、政策内容、适用条件及具体优惠措施。从财政奖励、土地政策、人才政策和税收优惠四个方面,全面解析了该政策的利好和实施细则,为有意落户天津或在天津创业的企业提供参考。
1、为吸引企业落户、扩大投资规模,天津市提出实行企业落户补贴政策,对在津新设、扩建的项目可享受一次性财政奖励。其中,引进投资额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可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引进投资额在10万至100万美元之间的项目,可获得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在天津市境内新设、扩建投资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在企业设立之年起,连续年限内每年可获得企业纳税金额5%的财政奖励,最高累计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
3、 在天津市境内新设、扩建投资额不足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连续年限内每年可获得企业纳税金额3%的财政奖励,最高累计达到300万元人民币。
1、天津市对新购、承租工业用地的企业,在连续五年内土地出让金、租金总额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税金3倍的,按总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天津市对新购、承租用于清洁生产的土地和绿地的企业,在连续五年内土地出让金、租金总额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税金2倍的,按总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3、指定园区内新设的种子、创新型企业(如高新技术、知识密集、新材料等),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落户奖励。
1、天津市对于在新设、扩建企业中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且引进的高端人才累计达到50人以上的企业,可享受总计50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扶持资金,其中50%的资金给予现金奖励,50%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立项和配套设施建设。
2、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其博士期间在津工作的费用、津贴由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其子女可享受免收公办小学、初中、高中学位科目费、教材费待遇;医疗、居住、物流、保险等相关服务企业对引进博士研究生实行优惠服务政策。
3、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可申请举荐为津门英才(副主任级)、特聘专家(正局级),享受相应的人事、待遇、荣誉和福利待遇。
1、在天津市新设、扩建的企业,在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实际缴纳额超过当年实际缴纳税前利润的30%时,多缴部分可按年最高50万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当年实际缴纳税款抵税。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预缴方式,企业实际发生的可抵扣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款,总额将在次年次月纳税申报时予以办理退税。
2、从事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期限为3年,从认定年度开始计算;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期限为5年。
3、天津市鼓励企业将境外利润再投资,对涉及境外投资或境外借款的企业,凭相关证明(含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报告及实际开支证明、贸易代表团交易明细表、境外投资、境外借款备案证明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税务部门核定后,按照涉及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
天津市提出的企业落户补贴政策,在财政奖励、土地政策、人才政策和税收优惠四个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优惠措施,为企业在津落户营业提供了条件和动力。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需要了解天津企业落户补贴政策的读者们,同时欢迎在下方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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